船东出售船的原因: 1. 公司经营情况不良,急需资金周转; 2. 租约合同将到期而又不准备续租; 3. 由于船舶船龄老化,维修保养费用增加,而获得的租金又并不理想; 4. 航运市场的变化,即预测该船型市场走势不如其他船型更理想, 或本船载重吨不适应市场需要; 5. 船队平均船龄老化,需要淘汰一批或新造一批船等。
买家船东购买二手船的原因: 1.新造船成本太高,或一时筹集资金有难度; 2.某种船型货运市场有需求,为适应航运市场,尽快购进合适的二手船有利于经营; 3.当时二手船的船价处于低谷,及时购进有利可图,在船价上升时再出手; 4.出售手头船龄较长的船只,购进船龄较短的船只,降低船队船舶的平均船龄以利经营。 随着国际航运市场变化和二手船船价的变化, 二手船的经营贸易是相当活跃的,同新造船经纪人一样,国际二手船经纪人也形成一个小王国,专门从事国际二手船的交易,互想通情报,甚至形成网格。地方、民间的航运公司也不断涌现,这些地方航运公司限于资金投入有限,大多数不是着眼于新造船,而是购买国外二手船起家。国外二手船的经营贸易如同其他性质的经营贸易一样,也具有其自身的一些特点和规律,以及指定的程序。 购买国外二手船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根据我国现行的政策,必须满足以下3个条件: ①具有经营国内(或国际)航线权的注册航运公司; ②外汇资金来源,有保证,而且应该到位; ③已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准许进口国外二手船的许可证(批件)。 国外二手船的贸易过程 整个国外二手船贸易过程可以分为4个阶段。 1. 预选阶段 (1)初选 首先,购买国外二手船的航运公司,应在进行市场调查的基础上,作出可行性经济分析,通过分析作出决策,拟定购买国外二手船基本要求: ①船型要求;如单甲板、二甲板、多用途、成品油船、原油船或滚装船等; ②载重吨要求范围;③船龄要求范围;④建造国要求;⑤船级; ⑥主尺度及舱容,或可装标准集装箱数或可装车辆数和客位等; ⑦舱级、舱口尺寸及舱盖型式;⑧起货机能力、数量;⑨主机类型及功率、燃用油品等; ⑩发电机组的容量、数量;11航速及日油耗;12.各种国际证书的有效期及上次定检与坞检的时间等;13可以承受的船价水平;14其他特殊要求。 关于船价问题,国外二手船在同样船型及同一载重吨等级范围内,船价与船龄长短、建造国、船舶的实际技术状况和船舶本身设计的档次高低有密切关系,这种关系可用下式来表示: 船舶本身设计档次高低.船舶目前技术状况 船价=──────────────────── 船龄 买主都希望以较低的船价购买条件较好的船只,对于资金比较雄厚的买主,可着眼于船龄短及船况好的船只,对于资金有限的买主,则只能在有限的资金条件下尽可能选择对自已有利的船只。 预选阶段的初选,买主基本要求(可以先不抛出船价条件)向买方向其国内、外经纪人提出,然后收集一批基本符合买主要求的船人资料,通过简单的技术资料进行初步比较和筛选,选出其中比较理想的船来。 (2)精选 对初选出的2-3艘船(不要太多,有时可能只选出1艘船)进一步作出决断,称之为精选。在进行精选之前,首先要向卖主或通过经纪人索取下列有关技术资料: ①总布置图; ②舱容布置图; ③船舯部面图; ④船体钢板测厚记录(对于小于10年船龄的船一般可不要); ⑤最后一次定期检验和坞检时间,各种国际证书的有效期,或索取其复印件,有时也索取最后一次进坞时修理明细表等; ⑥其他买主希望知道的资料而在初步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信息; 初选至精选的过程,就是购买国外二手船的预选阶段。应该强调两点,对所入选的船,根据其报价,估计能成交的价格应能符合买主的承受能力;另外,在初选中,不符合买主的基本条件,就不必要求对方提供详细资料进行精选,以免买卖双方浪费精力。 2. 验船 预选阶段所选出的船,只能算是初步决断,因为文字上的、表面上的技术资料,不能完全反映实船的全部真实情况,有鉴于此,验船就成为买卖二手船中最重要的一个关键环节。通过验船,可以起到以下作用: ①掌握所选船只绝大部分的真实情况和全船设备的技术状况; ②了解船船体,内外板、水舱、机械设备、甲板机械、管系、助航导航设备、舱室、生活设施以及备件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③了解该船的维护保养状况; ④了解该船在近半年航行中所发生的各种问题; ⑤预估接船后必须进行修理或改装的工程范围及费用; ⑥能发现一些原先没有估计到的特殊问题; ⑦最重要的是通过验船,可以作出最后决断,是打算买这艘船或是放弃这艘船,如决定买,应在什么价格范围内成交; 验船既然是关键的一环,那么如何做好这一工作呢? 首先,验船前必须做好技术准备工作,这些工作包括: ①必须由买主付费,通过拟购船入级的船级社购买一套该船的检验报告; ②详细审阅该船的船检报告和卖方提供的所有资料,通过分析,列出其中存在的不明确、不放心或买方最关心的事项,以做到有针对性、有目的、有重点地进行验船。 在做好上述准备工作的基础上,选派1-2名(国外一艘只派1名) 非常有经验的具有指导轮机长级业务水平(当然应精通英语)的高级验船师,进行验船。 验船的手续是,买方通过经纪人向卖方报出验船人员的姓名、护照号码等,取得卖方船东的同意,并由其通过船长及船舶所在港口的代理之后,验船人员方可登船进行检验。 验船后,验船人员向买方提供验船报告,包括文字报告、照片、录相带等,以及其他必要的文件复印等资料,以供买主决断;验船是技术性非常强的一项工作,无关人员完全没有必要随同,以节约不必要的出国费用。 验船后如发现有重大问题或潜在重大隐患,应另选其他船只,因为1-2 次验船的费用,比买了一艘状况不良的船所受到的损失还是很小的。验船后,一般在一周内,应向卖方表态是接受还是放弃该船。 通过验船,如认为可以接受该船,则除了通知卖主外应立即进行合同谈判。 3. 合同谈判 国际上二手船的合同,称之为Memorandun of Agreement 可译称协议备忘录,简称M.O.A.,目前国际上通行的有两种标准版本: 一种是挪威标准,另一种是日本标准。 两种版本的标准略有不同,日本的标准版本略为偏向于卖方的利益,尽管两种都是标准的条款,但是经过买卖双方的谈判、增加、删减或修改之后,最后也“面目全非”,因此采用何种条款问题都不大,最终双方签署的M.O.A,将是双方达成一致,都可以接受的并且受到有关法律保护的正式文件。 M.O.A的主要条款及内容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基本叙述。内容为法定的卖方和买方公司名称、地点及所售船舶的基本数据,如船名、建造日期、建造厂、船级、船旗、总吨、净登记吨、载重吨等。 ②船价及其支付条件。其中包括,合同船价、10%定金、存入期限、存入银行名称及交接船时释放给卖主的条件和利息、银行手续费处理办法。90%船价连同船上剩余燃、滑油等价款与存入银行的名称、存入银行及交接船时划款交割方式,以及发生的利息和手续费处理办法。 ③交接船时间、时限、地点。 ④交接船时的船况。包括船级社记录、各种证书的有效期、产权、风险责任时间划定、卖方船东租用物品范围、文件等的交接。 ⑤坞检或潜水员水下检验条款。包括检验费用,发现缺陷和发生费用的处理办法。 ⑥卖方提供的交接船文件名称、各种船舶国际证书清单及买方在交接船时应提供的文件名称等。 ⑦于M.O.A.生效后买方有权立即派1-2名高级船员随船的有关条款。 ⑧交接船时船上剩余的,未使用过的燃油、柴油、润滑油作价售给买主的有关条款。 ⑨卖方保证条款。如船船况、船级社证书无任何备注、备件状况,卖方保证无任何债务、欠款、海事置留、抵押等,以及卖方保证该船没有被列入任何国家及港口的“黑名单”。 ⑩取消原船级证书处理办法及期限(如果船舶交接后,买主打算改换船级的话)。 11交接船的准确时间及通知方式。 12卖方及买方违约条款,以及M.O.A.适用的法律和可能产生诉讼的仲裁国,仲裁地。 13对本合同保密,不向任何第三方扩散的保密条款。 14其他双方关心的条款。 在上述合同条款中,一般有争议的主要集中于合同价格、交接船地点及时间、船款交割程序,而在其他方面大多属于国际惯例,双方比较容易达成协议。 双方交换M.O.A.意见,一般都是通过经纪人来进行。比较正常的贸易即卖方与买方各有一经纪人,以利相互交流及斡旋,以促成交易的成功。 双方在对M.O.A.交换意见并最后在双方对全部条款都取得一致同意后,卖方将通过经纪人重新发一份经营双方对原标准M.O.A.进行增加,删减后的全文M.O.A.给买方,由买方最后进行一次审核及确认,经买方确认后,由买方最后进行一次审核及确认,由买方正式通知对方表示审核无误及表示同意,然后卖方将通过传真发送一份正本的复印件给买方,这份M.O. A. 的正本复印上已具有卖方接权代表的签字。与此同时,卖方将正本以快邮方式寄给买方。 买方在收到卖方传真发送来的正本M.O.A.的复印件后,必需立即复印由买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用传真退还对方1份,同时应按M.O.A.有关条款规定日期内, 立即将10%船价的定金,通过电汇,以联合账户名义存入M.O.A.中规定的国外银行。 只有在按M.O.A.的规定期限内,将10%船价的定金,以联合账户的名义,存入M.O.A.中规定的银行账号中,并且卖方也确认银行已收到此项定金,于是M.O.A.才正式生效,此时对双方才能起到法律的约束作用。 至此,合同谈判才算告一段落,二手船贸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宣告完成。 4. 交接船 为做好交接船工作,下面将对交接船前、交接船过程中以及交接船后的一些主要工作作叙述: (1)交接船前的准备工作 ①买方选派1-2名高级船员随船。 随船舶员的任务是了解和熟悉船舶的技术情况,以利接船后操控;进行监督,避免和防止在签约后交船前这一段时间内,卖方或其船员将应属于买主的设备、备件、物品等进行转移或变卖;通过各种渠道了解船舶各方面还未曾发现的潜在缺陷,特别是影响船级的缺陷等。 随船船员处于卖方船长领导之下,不应干预和影响卖方船员的正常工作,只能监督、观察、不能动手操控及试验等。 随船船员登船前应和卖方船东签署个人风险责任文件。 随船船员由卖方船舶提供食宿,但餐费需由买方支付,交通及通讯费用也由买方自理。 ②资金准备 买方在交接船前,准备如下用项的资金,并按M.O.A.要求,提前电汇至规定银行买方账号中,这些资金用途如下: a.船价的90%; b. 船上剩余的和未使用过的,将由买方收购的燃油、轻柴、各种润滑油的费用(一般1艘万吨级以下的船舶,约在2万美元左右); c.代理费用,分为接船组迎送接待费用、船员迎接及信宿膳食等费用、以及被接船舶上各种通过代理进行工作的费用等; d.船舶更改船级(如需要的话)的费用; e.更改船名及相应工程所需费用; f.必要的修理、改装工程费用; g.船上首次补充食品、肉莱、水果、饮料费用; h.必须补充的备品、备件、物料及必需用品费用; i.可能发生的港口费用; j.补充燃油、轻柴、淡水、各种润滑油费用; k.船长准备金等等。 上述各项费用应由买方航运公司逐项询价并作出计划。 ③物资准备。接船后船员所需的劳保护具、卧具、餐具和必要的厨具; 船上必备的简单医疗、急救器材及药品; 驾驶部门的海图、必要的图书手册; 轮机部门需添置的物料、油料、备品、备件(有的物品可在接船港口采购); 船上必要的各种记录本,如驾驶日记、机舱日记等; 船上所用的文具如打字机、复印机等及船上印章、印有公司及船名的信纸、信封等; 适当的文娱用品如电视机、录相机、音响和其他文娱乐用品。 ④证件准备。事先办好国籍证书、电台呼号证及国内港监、船检及其他有关部门必需的证明等文件。 (2)预审卖方提供的交接文件 为了使交接船工作能顺利进行以及提高工作效率,在签订M.O.A.之后,可以要求卖方根据M.O.A.有关条款规定,提前将卖方已经做好的交接船文件,通过经纪人传真发送给买方征求意见,这些文件大致有以下种类: ①由船旗国领事馆(或有关官方)正式公证的销售单。 ②交接船准备就绪通知书。 ③交接船议定书。 ④商业发票。 ⑤由船旗国领事馆或有关官方正式公布的卖方股东董事会议证明书。 ⑥由船旗国领事馆或有关官方正式公证的在实际交接船时卖方代表使用的授权书。 ⑦由船旗国或其他有关官方出具的下列证书:a.所有权和无负担证明书,注明日期不超过交船前7个工 作日;b.税务清偿证明书,即本年度前本船税务清偿完毕。 ⑧卖方书确认保证该船没有被列入任何国家黑名单。 ⑨交船前5天船级社颁发的保留船级证明书,确认本船船级保留, 无任何悬而未决的缺陷。 ⑩注册证书复印件。 11国家及国际签发的营运证书,清洁有效,交船后至少4个月内无需续期。 12卖方保证函,保证交船后一个月内,将本船原船级注销证书邮寄给买方。 与此同时,卖方也要求买方在交船时提供买方接船代表由公证机关证的,具有中、英文的买方签字代授权书。 (3)交接船过程 交接船是二手船贸易的最后一道程序,交接船的顺利与否, 取决于以下几个条件。 ①90%的船款,连同可能产生的船上剩余燃油、轻柴、滑油的费用,是否按M.O.A.有关条款的规定, 及时到位: ②双方对在交接船时须签署的文件,是否预先都审查无误; ③自验船至交接船这段时间,船舶本身的技术状况是否发生新的问题、海损或其他新的损坏及事故; ④坞检或水下检验是否发现有影响船级的缺陷; ⑤买方其他准备工作是否完善。 买方代表(包括接船船员)在按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到达在M.O.A. 中指定的接船港口后,首先需要安排坞检(或潜水员对船舶的水线以下部分进行检验)。 在通过这一程序,而且买方认为合格后,才能接受卖方提出的3 天内交接船的书面通知书。 在一切发生的问题都妥善处理或达成协议后,即可实行实际交接船。 ①双方按M.O.A.规定处理、签署全部交接船文件; ②银行划款与结算; ③买方船员登船,双方船员进和交接及清点; ④卖方船员离船,买方对该船更换船旗。 一些关键问题及注意事项 1. 国外二手船、船舶状况与船价的关系 不少合同中,对于二手船舶的船况都有“As is where she is ”这一句简语,可以翻译为“就是这样一艘船”,或者可以进一步理解为卖主出售的就象验船时买主看到的这样一艘二手船。这是二手船交易中有别于新造船的一个重要概念,因为二手船可能存在船体或设备缺陷以及个别易损件已接近磨损极限等等。因此,买主不可能也不应该以新造的要求去对待二手船,而是以买旧货或相似于去拍卖行买旧货的观点,凭自已的经验并根据买方的自身财力和要求去决定应不应该买和可以出什么价格成交。 2. 验船这一环节起着决定性作用 3. 及时做好一些重要准备工作 4. 提前办理所购船只的保险手续 5. 办理接船代表的授权书和法律公证书 买方接船代表在接船与卖方进行交接时,必须备用经公证机关进行法律公证的授权书,为了避免被授权人临时因特殊情况有变动,最好被授权者不少于2人。 国外二手船贸易的特点是“短、平、快”,顺利的话,从开始收到信息到交接船结束,可在2个月内完成,若遇到条件较好的船舶, 会有多家买主都在关注某一艘船,因此必须高效率,不丧失时机。 重视及安排好验船这一关键环节是能否买到有价值的船舶的关键。 在M.O.A.谈判中,努力争取对买主有利的条款,对从法律上保护买主的利益十分重要。 提前让买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最后交接船的顺利进行。 |